广西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2023-04-23 10:30:52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节假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在美留学教育专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