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1、个人申请。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红底),在规定时间内到静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相关申报表。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竞争上岗。
(1)依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优先从生活特别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中选择,优先从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选择,优先从脱贫家庭、易地搬迁户中选择。
(2)进行公示。初步确定的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确定上岗。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各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