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办理程序解析

2023-04-23 10:34:05

中国人对于护照的办理肯定存在一些疑惑,那么如何办理护照呢?护照办理程序有哪些呢?跟着出国留学网小编来看看吧!欢迎阅读。

(一)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办理有关护照、旅行证手续。使、领馆以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或旅行证事宜。相关费用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并不因为通过所谓“代办人”而有所减少或增加。

(二)申请人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准备必需的材料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材料不齐备或出示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领事官员可以拒绝受理。对骗取证件的,将依法吊销其所持证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递交申请后请向有关领事官员索取取证单。取证单为交款及取证凭据,请妥为保存。

二、办理各项护照手续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对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使、领馆只为其补发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加注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普通护照的要求。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公务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现称公务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公务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三、申办旅行证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条件: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及其他有必要持用旅行证人员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附则:此须知为基本办证要求,仅作参考,具体办证规定请以各馆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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