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04-23 1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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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精神,从2017年开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1. 考生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考试机构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通过后面试报名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化和就近原则选择考区。

3.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一)身份条件:,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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