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度工作总结-银行反工作总结报告

2023-04-23 10:34:05

在20xx年第一季度中,,认真学习、,,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如下: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 实处。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

根据穗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XCEL格式保存。

五、。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 、《 、。,建立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控制有效、,并取得了一此成绩。。。

,,,,总会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支行营业部设立反洗钱信息员岗位,;,、统计和上报。,通过学习和工作交流,。

,,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筛选,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尽职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还建立检查制度,每月对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抽查,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个别网点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少填、漏填、错填、误填等。、错报、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支行通过全行集中、、省行的金融制度,,,,。

。,3699笔,可疑交易金额82454.72万元,其中对公帐户70户,1169笔,金额35545.75万元;个人帐户245户,2530笔,金额46908.97万元。从今年第三季度上报可疑交易情况来看,我行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类型主要为“短期内累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发生可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某些行业资金收付数量及往来次数较多。但据我行掌握的客户信息以及对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追踪情况判断,这些可疑交易应属一般的资金往来,。

,并对可疑交易的客户进行跟进和尽职调查,弄清客户身份等信息以及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合法性。

,由支行副行长XXX同志任组长,成员包括综合部、营业部、业务部、科技部门人员,具体的培训工作由支行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成员通过授课、讨论及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三项法规及工行总、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先钱工作的通知》、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试行办法》、。

六、各行自查、、处罚情况。 支行对每季度所发生的业务进行自查,,实行多方面的监督。至目前为止,经支行自查、。

在有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坚决遏止违法犯罪资金及其收益在银行体系隐藏、清洗。

支行个别网点对大额资金交易和可疑资金交易定义不够清楚,有些可疑资金交易在支行经过统计、筛选各网点每月上报的大额交易数据后,发现可疑资金交易才上报,造成可疑资金交易出现迟报的现象。

采取措施:,,防止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下来工作中,,。

十、,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全行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国家资金安全。

,,、《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额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宣传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完善机制,,,,,工作流程不断优化,。

1.我支行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按照要求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留存客户联网核查记录。

2.我支行在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留存客户联网核查记录。

4.我支行为客户注册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业务,要求客户本人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的客户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为客户提供非柜面方式服务时,采取密码、E宝等认证客户身份,根据需要可要求客户提供更为详细的背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识别,留存客户联网核查记录。

5.我支行对客户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业务,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按规定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留存客户联网核查记录。

对于代理现金存取业务,当单笔存取款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时,营业机构同时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对于代理现金支取业务的,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联网核查记录。

(2)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家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

(4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

(1)我支行对于一、二类高风险客户,在分类结果确认或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填妥相关尽职调查表,完成增强尽职调查工作,客户尽职调查表填写规范,要素齐全。

(2)我支行对评定为一类和二类的客户开展增强尽职调查,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开展频次满足至少每半年一次的工作要求。

,在每半年和全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保存本行一、二类客户电子清单。

一是柜台经办人员严格执行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审查在本机构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客户的身份。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的规定,不得开立匿名和假名账户。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在为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时,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银行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应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时,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包括单位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开户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

三是事后监督岗位集中审核管理账户资料,确保账户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对新开立账户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开户资料不全的账户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敦促各行对单位结算账户进行年检,及时补充、完善、更新账户资料,对违规开立的账户及时予以撤销。

(四)、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执行、保存情况 ,严格履行日常报送义务,不隐瞒、漏报;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报送情况通知有关客户和其他人员。、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时,立即按照可疑交易的审查和报告程序报告有关机构。各部门在要求期限内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资料,账户资料的保存期限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5年。

(六)、,,工作力度不够强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摆在突出位臵,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举措,跟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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