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温州市公公告(全文)_地方公务员_新东方在线

2023-04-23 10:29:22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录685名公务员,其中四级联考计划620名,紧缺职位12名,选调生村官5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3名;市级机关和市属单位招考90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招考441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4名。具体的招录机关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考公告,或于2017年3月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3)具有温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和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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