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新生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预报名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延缓到七周岁入学。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进行入学登记时,学生家长要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等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该学校指定的区域登记报名。
8月5日至8月6日。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一)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生入学。如果就近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第五小学就读。
(三)如果新生与父母和户主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场办理登记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提供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自觉按秩序排队,不聚集、不拥挤。
(六)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登记的新生,请在开学前到相应的片区学校补办登记手续。
(七)其他年级的城区跨片转学和外县户籍转学,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带相关材料(参照新生登记条件)到三都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
(一)城南、交向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县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四小学就读。
(二)麻光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三小学或第五小学就读。
(三)恒丰园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五小学就读。
(四)大塘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五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大塘小学就读。
(五)沙井湾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小学的到鹏城希望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