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南昌市教育局出台《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转学工作》,进一步优化了转学工作管理流程,力争实现群众“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
义务教育阶段已在我市区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一是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
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市学校就读且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转学申请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今年的转学申请时间为:8月10-8月24日。
原则上,申报时间过后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转学办理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